(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户口本全家页复印件(含空白变更页) (2)近期白色背景彩色二寸免冠照片3张(五官清晰,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要求人像自头顶至下颚之长不得小于3.2CM及超过3.6CM) (3)在职人员提供任职半年以上“在职证明信”(备注:在职证明信需使用单位抬头纸、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任职日期、现任职务、月工资标准。落款应注明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主管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在职人员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5)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校证明”; (6)退休和无业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或存期三个月以上本人名义5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证明原件、或同等金额银行存单复印件(存款证明原件要求至少三个月效期,且存款到期日及存款证明书到期日皆需在团体回程日期以后;存折要求5万元存款在折上至少已经存款6个月,并且最近15日内要有存取款记录)。 (7)在我处现场填写“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 (8)视情况收取5万元人民币保证金。 (9)20岁以下随父母同行需提供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上显示“…之女或…之子”,如无父母结伴同行,需提供代由亲属照顾的委托书。 (10)65岁以上老年人参团,请提供医院健康证明及本人签署的健康承诺书。 (11)曾经去过台湾的,请将原“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交回。
赴台旅游证件办理程序: (1)客人提供上述报名所需资料,于我处索取《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填写完整,并同时交付团费。(2)由海峡旅行社出具个人名义旅游发票。(3)客人本人凭海峡旅行社出具的发票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前往北京市18个区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自行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4)7-10个工作日后取回“通行证”,原件交回我社。(5)由我社代为办理台湾地区下发的《入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