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上行程我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服务质量的情况之下,有权调整先后顺序;
2.机票,火车票一经开出,不得更改,客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我社指定地点集合,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能出行,由此产生的后果本社概不负责。
3.监于西藏地区特殊情况,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景点不能游览我社只负责退还门票,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气候、政治、火车/航班晚点等)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我社不承担其它损失赔偿责任(有义务协助客人投诉),造成的行程延误或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5.根据相关规定,由于客人自身原因自愿放弃当地景点、用餐及住宿或提前离藏,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旅游,其费用我社均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