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A 台湾方面办理资料:入台证 (1)身份证复印件和全家户口本复印件(仅限北京户口,包含:户主页、本人页、变更页); (2)2寸白底彩照4张; (3)A 在职人员提供任职半年以上“在职证明信”; B 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校证明原件”; C退休和无业人员提供存期三个月以上本人名义5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证明原件、或同等金额银行存单 复印件; (4)A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社会团体和外企提供“注册登记证”复印件; C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填写“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并需要本人签字; (6)视客人资料情况收取5万元/人的担保金; B大陆方面办理资料:往来台湾通行证 1. 本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包含:户主页、本人页、变更页); 2、组团社出具加盖旅行社财务章的正式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北京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并需要本人签字。 申请须知: 1. 国家工作人员赴台旅游不予受理,如有需要应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批准文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大厅递交申请; (注意:国家公务员(例如:银行、军人等特殊人群)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上备案的人员,不予受理) 2. 赴台旅游人员应到18个分县局受理点递交申请; (备注:市区7个工作日;延庆、怀柔、密云郊区10个工作日) 备注:取得赴台通行证后需要给回报名参团的旅行社备案,出境时客人持赴台通行证,并且备上赴台名册,由指定出境口岸出境即可(团进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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