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程中安排4个购物站:阿里山茶叶、钻石、珊瑚店、大理石工厂,无强迫,自愿购买。 2、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最终行程以出团前确认行程为准,行程会因应实际情况而有所变动,我社保留因入台证件、航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行程的权利。 3、团体需团进团出,不得任意脱团,不得逾期不归。 4、建议自行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约30元/人,最高保额24万人民币)、航空意外保险可至机场自行购买。 报名条件:户口所在地限北京(副处级以上国家公务员、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人员、副局级以上退休人员、现职公检法军人、以及其他备案人员暂不受理。)
报名所需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含空白变更页)(2)近期白色背景彩色二寸免冠照片3张(五官清晰,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要求人像自头顶至下颚之长不得小于3.2CM及超过3.6CM)(3)在职人员提供任职半年以上“在职证明信”(备注:在职证明信需使用单位抬头纸、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任职日期、现任职务、月工资标准。落款应注明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主管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4)在职人员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5)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校证明”;(6)退休和无业人员提供存期三个月以上本人名义5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证明原件、或同等金额银行存单复印件(存款证明原件要求至少三个月效期,且存款到期日及存款证明书到期日皆需在团体回程日期以后;存折要求5万元存款在折上至少已经存款6个月,并且最近15日内要有存取款记录)。(7)在我处现场填写“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8)视情况收取5万元人民币保证金。(9)20岁以下随父母同行需提供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上显示“…之女或…之子”,如无父母结伴同行,需提供代由亲属照顾的委托书。(10)65岁以上老年人参团,请提供医院健康证明及本人签署的健康承诺书。(11)曾经去过台湾的,请将原“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交回。
赴台旅游证件办理程序: (1)客人提供上述报名所需资料,于我处索取《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填写完整,并同时交付团费。(2)由海峡旅行社出具个人名义旅游发票。(3)客人本人凭海峡旅行社出具的发票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前往北京市18个区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自行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4)7-10个工作日后取回“通行证”,原件交回我社。(5)由我社代为办理台湾地区下发的《入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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