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在指定地点集合,上渝长高速路经“合兴收费站”出高速路(88KM)右行前往长寿湖镇(全程约需1.5小时)。沿景观大道到达重庆长寿湖高峰岛景区。可参观长寿湖镇“鲤鱼跳龙门”步行街,总理纪念园。入住长寿湖风景区的高峰岛水上度假村。游览岛上风光,香樟林中荡秋千,茶楼品茗或棋牌(机麻等)娱乐。晚餐后自由活动,可自费在“水上游乐中心”进行摩托艇、快艇、滑板、水上飞机、碰碰船等活动。也可闲坐岛岸垂钓湖鱼。
早餐后乘画舫(自费)游湖,看水鸟翻飞、湖波荡漾、心旷神怡。午餐后结束愉快旅程返回重庆。
1、全程空调汽车,每人一正座
2、餐标:2正1早,(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不足10人1 桌按标准团餐餐标安排,菜量种类相应减少或协商解决,不含酒水)
3、导服:优秀导游服务
4、住宿:标团:入住高峰岛双人标间(独立卫生间,若产生单男单女,单房差自理)
1. 请游客报名时提供与本人有效证件完全相符的名字及证件号码,小孩出示准确出生日期;65岁以上的老人需附带健康证明!
2. 请于指定时间(包括导游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上车,如果因客人原因导致误车,损失客人自付;如产生其他损失,我社有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 旅游过程中如遇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在征求客人的意见后,对行程进行调整,未游览景点我社负责退还优惠门票费用;同时客人应服从旅行社的安排,控制损失(这是为大家安全着想),不得无故将损失扩大。因游客自身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行程的费用增加由游客自理。
4. 费用只包含每成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可同住的情况下,请在当地自补单房差;请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以免发生丢失,旅途中听从导游安排,遵守当地习俗,游客参加行程外另行付费项目需谨慎,发生意外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自行与景区协调,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购物切记谨慎;
5. 因接待需要,本社将与澳华旅行社联合发团,本团的旅游接待将委托其他旅行社共同完成;由于最终游客确定人数出来较晚,故车牌、导游电话出来较晚;但导游会在出团前一天的18:00——20:00与客人联系,通知车牌号及注意事项;若20:00以后仍为接到电话通知的,请游客速与我社联系,谢谢!
6. 在旅途过程中,如遇车辆发生故障,本公司负责督促驾驶员修车或换车,每次三小时以内的延误,如未影响客人游览景点的减少,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超过三小时,如造成客人投诉,本公司只负责酌情赔付原则上以每小时5元人民币为赔付标准,最高不超过10小时。如遇车辆空调发生故障,赔付标准同上!
7. 行程中所列另行付费景点、娱乐项目由导游推荐参加,客人自由选择参与,整团客人中超半数参加则团队前往,未参加的客人需在景区门口等候(下车后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时间为该项目标注的游览时间)。客人等候期间,不予提供旅游车服务。
8. 行程内注明的购物点,客人自由选择参与,不去的客人需在购物点门口等候(下车后自由活动)。客人等候期间,不予提供旅游车服务
9. 此团费为提前采购团队优惠价,客人自愿放弃的景点及餐,本社将不退还费用!赠送项目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取消,本社将不退费用,不更换景点.
10. 此行程如不成团,我社于出行前5天通知游客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损失,出行前3天通知客人解除合同我社承担2%违约金,出行前2天通知客人解除合同我社承担3%违约金.出行前1天通知客人解除合同我社承担10%违约金. 出行当天通知客人解除合同我社承担20%违约金
11. 行程内推荐自费项目需半数以上客人同意方可安排(导游于自由活动期间安排自费项目):自理景点门票价格含门票、车费、导服。凡是参加旅游团队的团员一律不享受景区提供的减免门票政策(包括老年证,学生证,导游证及军官证等)自费项目客人均可自愿参加,无强制。如加点人数不足10人,则斟情加收综费,此费用必须得到客人认可签字。如对增加综费事宜客人与司陪无法达成一致,则取消此项自费项目。
12. 旅游全程实行签单,如客人放弃用餐、用房,我社不退费。
13. 意见单是评定旅游质量的重要依据,请客人在游览行程完毕后,如实填写意见,建议或表扬内容;如有接待问题请在当地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为保障双方权益,请回重庆向相关机构提出投诉,如游客拖延时间造成的损失由游客自付,如造成旅行社的损失,旅行社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4. 要求客人遵守该旅游行程,妥善保管有效证件和随身物品。如果客人中途脱团,必须向导游做事先书面说明,脱团过程中一切责任由客人自行负责,未产生的费用恕不退还;
15. 如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景点、购物店及自由活动时间有所变动或不能正常进行的,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