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所需材料: 1.护照(有效期在半年以上)(护照背面需有本人亲笔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A4纸)(新版身份证须正、反面各一份) 3.照片(两张两寸白底或淡蓝底照片) 4.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A4纸) 5.学生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A4纸) 6.儿童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如本人未与父母户口本在一起,需提供能够证明其关系的证明材料。 7.25岁以下,提供在职证明(英文,公司抬头纸也需英文) 8.签证申请表一份(须本人填写,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由直系亲属代为填写,成年客人如必须由其他人代填,亦务必请游客亲自签名,客人签名式样与护照上的签名必须相同。若因申请表填写不真实准确而导致移民局拒签,后果一律自负) 9.凡怀孕妇女一律不接受办理,如因隐瞒而导致拒签或拒绝入境,后果一律自负
游客须知: 1.一人即出发产品,30人以上我社派领队,不足30人,则当地成团.我社安排专人送机. 2.建议客人出行前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可以在旅行社购买) 3.在商务舱有位的情况下,可帮客人申请商务舱位,总价基础上加收RMB1500元/人,但此产品为包机形式,选择商务舱的客人只享受商务舱座位的往返服务.餐食同经济舱客人同等无异,机场不享受商务舱休息厅,无论经济舱及商务舱位均不享受里程累积. 4.团体机票指定日期来回,不可更改日期、不可延期停留。团体至少30人或以上方可安排独立包车。 5.随团旅客需另行支付塞班当地导游服务费(不含领队服务费)给导游:五天团每位20美元,六天团每位25美元。 6.如出现单男、单女的情况,请贵公司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它同性之团友或与领队拼房。本公司将于出发前两天通知是否可以拼房,如未能拼到房者可选择与同行亲友共享双人房并加床(加床者按成人收费,即三人一间房);如客人不愿意与同行之亲友共享三人房,就需支付单人房附加费,以享用单人房间。 7.请于确认订位后三天内支付订金每位人民币1000元,方可确定留位,另外,请于出发前不少于十四天支付机票费用每位人民币3000元,否则本公司有权取消其订位,已付之订金恕不退还,团费余款需于出发日三天前清付。 8.机位确认后,于出发前十四天之前取消者,则扣除订金每位人民币1000元;出发前十四天内取消者,则扣除机票款每位人民币3000元;出发前三个工作天内取消者,则扣除应付团费之80%;出发当日取消者,则扣除100%全数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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